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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有限合伙企业个税返还(办理时间)

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应用

1、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特殊的合伙企业,本质是非法人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本身不交企业所得税,有了所得额直接分配到合伙人头上,各自完税。

1、合伙人是法人企业的,按分配额交企业所得税。

2、合伙人是自然人、非法人企业的,按分配额交个人所得税。

2、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类

有限合伙人(LP):只享受分红权,无表决权。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人(GP):有表决权,享受分红权,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3、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企业吗?

有限合伙人(LP):可以是自然人、公司、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GP):除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能担任的主体外,其余包括自然人、公司、合伙企业、各式基金等,均可作为普通合伙人(GP)。

 如果普通合伙人(GP)为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以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从而在股东层面有效规避了普通合伙人须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风险。

4、有限合伙企业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应用

首先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人(LP),只享受分红权,无表决权。大股东作为普通合伙人(GP),有表决权。

然后以有限合伙企业对主体公司投资,实现同股不同权,表决权与分红权的分离。

 


发布时间: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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