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以及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
注意
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以及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
提醒
提醒一:
个体、个独负责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取得的所得缴纳个税有两个税目:“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并没有“工资、薪金所得”这个税目。因此在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个体、个独负责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的工资薪金支出不能扣除。
提醒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合伙企业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应比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提醒三:
业主(或者合伙人)每月领取的“工资”,实质是经营所得,提前领取而已。
提醒四:
若是给投资人(或者合伙人)发放了工资薪金,在计算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以及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将投资人(或者合伙人)的工资调增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然后由自然人投资者按照经营所得计税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参考
参考一:
北京税务答疑: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自然人,在公司任职,能按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合伙企业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应比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参考二: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 海口个体户核定指引(办理条件) 2024-11-16
- 海南江西个体户核定征收成本(办理条件) 2024-11-16
- 深圳公司注册好处及要求(办理周期) 2024-11-16
- 深圳公司注册要求(办理条件) 2024-11-16
- 深圳公司注册好处(办理公司设立要求) 2024-11-16
- 深圳公司注销异常处理(办理条件) 2024-11-16
- 深圳前海融资租赁公司维护成本(办理条件) 2024-11-16
- 横琴自贸港投资合伙企业注册指引(办理条件) 2024-11-16
- 深圳资产管理公司转让(投资公司出售) 2024-11-16
- 横琴自贸区投资合伙企业注册(办理好处) 2024-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