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清楚个人所得税的两种形式:其一是大部分普通人都知道的,大致是以个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主要形式呈现的,而根据纳税义务,这几项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年度还需要汇算清缴,且都有不同的税率,比如工资薪金是按照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劳务报酬也有适用的税率等级,但Zui低都是20%。
其二是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税虽然同属于个人经营所得税APP里,可以在自己的个人所得税系统中查到,但是却是不同的税率,计算的方式也不同,个人经营所得税是按年计算、季度预缴、自行申报,且不需要汇算清缴,计征方式是对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也可以分为两种:其一对应前文的劳务报酬等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如某个人为设计师,他为某设计公司完成了一项设计工作,劳务报酬为12万元,根据劳务个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少于4000元) -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 × (1 - 2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12万*(1-20%)=9.6万
应纳所得税=9.6万*40%-7000=3.14万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按照劳务报酬来缴纳的话是不是个税有点高呢?当然这只是一个月的收入,年度汇算清缴时可能会少点,但也不会少很多。
但是如果我们改变缴纳方式,通过个人名义在我们园区的税局开票,申请核定征收后,征收的就不是劳务报酬了,而是个人经营所得税,且也不需要注册企业,方便快捷,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为0.5%,综合税率1.56%,那么12万元税负直接计算出为1872元,年度也不需要再汇算清缴了,税负率是非常低的,当天开票,就会出完税凭证,比如一些居间服务,劳务费等都是非常需要的。
而另一种就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这个核定征收不少的老板或者财务朋友都应该了解过,个独的核定征收通过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运用了不少年了,政策方式基本不变,注册一个个独到园区进行核定,不看进项成本,直接核定开票额的10%作为利润,然后对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降税期间,综合税负一般在3%左右(开票额500万以内),个人独资核定征收与个人名义税局开票核定的区别就是:个独是企业形式,专票和普票都可以开,个人名义税局开票只能开普票,但是无需注册企业,更加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