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设立的基本流程:
1核名:拟定基金会名称、业务范围等,特殊业务范围的要找业务主管单位挂靠并拿到批文,向民政局申请基金会核名预登记;
2开户:通过了基金会名称预登记,到银行开立临时账户,注入原始基金;
3验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4申请:正式向民政局申请基金会设立登记,提交电子和纸质材料;
5审批:民政局进行预审、核验、审批等流程;
6发证:民政局同意批准设立,制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7公告:民政局网站予以公告。
*各地注册流程略有差异,具体办理时以当地民政局政策为准。
基金会设立的筹备工作:
1. 决定基金会的宗旨。每个基金会应该有一个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纸面的宗旨。
2. 组建理事会。初始的理事会将通过规划和筹资帮助工作团队把基金会背后的想法变成现实。随着基金会的发展成熟,理事会的性质和组成人员也会改变。
3. 起草章程。章程是理事会的运营规则,应该在基金会的早期发展过程中由理事会通过。
4. 准备注册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5. 选择一个业务主管部门,获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根据Zui新的政策,一些地区不需要再找业务主管单位。
6. 寻找办公场所,招募合适的工作人员。
7. 填写法人登记申请书,确定在哪个民政部门登记,向民政部门提交法人登记申请书。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8. 进行战略规划。战略规划表述了基金会潜力的愿景。战略规划应该描述出实现这个潜力所必需经过的步骤,决定要实现这个机会需要什么样的工作团队,确定至少一年内的项目和运作优先事项。
9. 制定预算计划和资源开发计划。财务监管和资源开发(如筹资、获得收入、吸收会员会费)是理事会的Zui重要职责。实现战略规划需要的资源必须在预算和财务计划中描述清楚。
10. 建立基金会正式文件的存档体系。登记文件、理事会会议记录、财务报告和其他正式文件都应该妥善存档。
11. 建立会计体系。基金会财务的尽职管理需要一套已经确立的可以满足现状和未来需求的会计体系。
12. 提交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