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2024年深圳外资公司注册政策(员工持股平台返税指引)
深圳前海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条件与资料,及所需流程、深圳前海合伙企业注册、投资公司办理流程、员工持股平台申请流程、外资公司成立指引、合伙企业注册优势、外资公司注册、香港公司注册、香港公司公证办理、投资公司注册指引、投资公司办理要求、宁波、海南、深圳、横琴合伙企业注册要求、更多业务咨询请联系汪经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zongju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如何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包括纳税人的确定、所得的分配、优惠的享受、亏损的结转等一系列问题,涉及到的文件规定较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合伙企业的一般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zongju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文件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首先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其次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再次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Zui后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