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注册贸易公司有什么优惠政策
问:我公司是一家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计划在海南自贸港内成立一家分公司生产新能源汽车的电池控制器,请问分公司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条规定,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所称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对不符合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上述目录在本通知执行期限内修订的,自修订版实施之日起按新版本执行。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具体征管办法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鼓励类第十六项第3点规定,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包括…电池管理系统,电机控制器,电动汽车电控集成…一体化电驱动总成(功率密度≥2.5kW/kg);高速减速器(高输入转速≥12000rpm,噪声<75dB)
因此,你公司计划在海南自贸港内成立的生产新能源汽车的电池控制器的分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