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使用公司变更过程中可能会有深圳内资公司变更外资公司的问题,今天就由为大家从以下几个方面: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要办什么手续、如何办理内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来和大家一起看看深圳内资公司变更外资公司的问题。
如何办理内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步:到深科工贸局办理《投资企业》申请(须知详见外资企业设立审批)(所需行政审批时间:约2-3个月)第二步:到当地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经过批准后,获取省外汇管理局颁布的<<中外合资企业批准证书>>——根据外汇管理局的外汇资本核准件等批准资料到银行办理外汇资本金账户——外方把资金汇到外汇资本金账户——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到银行进行函证——同事务所人员再到外汇管理局函证——.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到外汇管理局登记备案(约30个工作日)第三步: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注册登记(外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15个工作日
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要办什么手续
内资转为中外/外资企业的条件:
1、外方的额应当达到企业注册资25%以上。
2、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企业法人。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自然人时,其在原内资企业的出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
3、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关于外商准入领域的规定。属于限制项目的,应当取得省级审批机关批准。
内资企业转为中外合资/外资企业的程序:
1、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应当取得审批机关批准,持《批准证书》和批文,向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原登记机关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和企业档案转交外资企业登记机构。
3、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清人应当持原登记机关出具的材料,到外资企业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构受理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核驳的决定。对核准的企业,按变更登记程序办理,核发相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向内资企业登记机构回转《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回执》,并将变更登记资料与原企业登记档案一并归档;对核驳的,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回执》及原企业登记档案退回内资企业登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