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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申请粤港车牌办理要求

发布:2020-12-30 10:28,更新:2024-05-19 07:00

 香港车辆使用的港珠澳大桥两地车牌申请——粤Z港车牌申请条件:

  (一)境外投资者(包括境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到广东省投资,3年内(含办理年度)累计纳税额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准予办理1辆入出内地商务车辆牌证(粤Z港车牌);累计纳税额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准予办理第2辆;累计纳税额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准予办理第3辆。

  (二)担任广东省县(市、区)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港澳台人士,在任期内可准予办理1辆入出内地商务车辆牌证。

  (三)改革开发以来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可准予办理1辆入出内地商务车辆牌证。

  (四)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外资企业,可准予办理1辆入出内地商务车辆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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