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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投资类公司注册指引(深圳注册公司代办机构)

发布:2022-03-14 10:53,更新:2024-05-20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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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立的依据

任何一种法律认可的企业组织形式之所以具有其特质,均非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法律所赋予的。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首先体现在其设立的法律依据上面。

1.合伙企业。设立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年修订,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年修订)。

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年修订)。

企业设立的条件

所谓设立的条件,即法律对该种企业组织形式成立所具备的基本要件。考虑到笔者的行文目的,本文将重点就法律对三种企业组织形式成立所具备要件的不同之处进行阐述。

一、出资人数要求

1、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应该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

2、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二、出资方式要求

1、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不能以劳务出资。

2、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此外,首次设立时,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或者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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