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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个体户注册核定征率(个税返还条件)

发布:2022-07-25 16:09,更新:2024-05-08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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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此次公告的出台是在充分调研了我市纳税人生产经营、实际税负情况和定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对经营所得的定期定额征收率和应税所得率、个人临时经营核定征收率、账册不健全的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以及出租车行业单车税额核定等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考虑了个体经济扩大社会服务、方便人民生活的社会效应,充分发挥了个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经济调节器作用,聚焦民生所在,深度释放改革红利。

 

一、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起征点”由每月3万或3.8万提高至每月10万元。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

除娱乐业外的其他行业应税所得率标准由6%-40%降低为5%

 

娱乐业应税所得率标准由20%-40%降低为20%

 

定率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率的标准由0.9%~2.5%降低为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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