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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合伙企业注册政策(个税返还时间)

发布:2022-08-22 16:27,更新:2024-05-08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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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平台越来越普遍,尤其对于IPO公司,持股平台成为企业对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的一个常见组织形态。目前能够作为持股平台,承担股权激励功能的主要有三类:

1.自然人直接持股;

2.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3.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三类持股平台各有利弊,以下分别对其优劣进行详细分析:

一、分红税负:

1.自然人:

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合伙企业:

①自然人合伙人,根据国税函〔2001〕84号,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20%税率计缴个人所得税;

②法人合伙人:应确认股息、红利所得,按适用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目前对法人股东暂无穿透,享受居民企业之间直接投资免征股息、红利所得税的依据。

3.有限责任公司:

应确认股息、红利所得,按适用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若为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直接投资分配的股息红利,可享受免税优惠。若Zui终个人股东想取得这部分收益,需再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股权转让

1.自然人:

应纳税额=(收入-原值-合理税费)*20%税率

2.合伙企业:

①自然人合伙人:按“经营所得”应税项目5%-35%税率计缴个人所得税;

②法人合伙人: “转让财产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该所得不可用于弥补亏损。若股东个人想取得这部分收益,需再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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