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530180825

香港资产管理牌照办理(香港1.4.9号牌照办理)

发布:2023-03-29 17:42,更新:2024-11-23 07:00

证监会负责管理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的运作,包括市场参与者的发牌和证券发售的监管。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每一持牌机构只需单一牌照以进行不同种类的受规管活动(只可进行该单一活动并从事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的公司除外)。《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十项受规管活动是
1 证券交易
 为客户提供股票及股票期权的买卖/经纪服务
 为客户买卖债券
 为客户买入/沽出互惠基金及单位信托基金
 配售及包销证券"
2 期货合约交易

 为客户提供指数或商品期货的买卖/经纪服务
 为客户买入/沽出期货合约"
3 杠杆式外汇交易

 以孖展形式为客户进行外汇交易买卖
4 就证券提供意见

 向客户提供有关沽出/买入证券的投资意见
 发出有关证券的研究报告/分析"
5 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向客户提供有关沽出/买入期货合约的投资意见
 发出有关期货合约的研究报告/分析"
6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为上市申请人担任首次公开招股的保荐人
 就《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提供意见
 就《上市规则》的合规事宜为上市公司提供意见"
7 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

 操作配对客户买卖盘的电子交易平台
8 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

 为买入股票的客户提供融资并以客户的股票作为抵押品
9 提供资产管理

 以全权委托形式为客户管理证券或期货合约投资组合
 以全权委托形式管理基金"
10 提供信贷评级服务

 就公司、债券及主权国的信用可靠性拟备报告

上述受规管活动的定义载于《证券及期货条例》
机构可获发牌从事一项或多项受规管活动,但该机构执行的不同职能之间须有充份的划分、不存在利益冲突和其他妨碍持牌人执行多种职务的监管性规定(例如,虽然《证券及期货条例》容许以单一牌照进行多项受规管活动,但香港的证券交易及期货交易参与者目前只需从事一项业务;而且根据《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获认可的单位信托或互惠基金 — 即获证监会授权向公众销售的基金 — 的基金经理必须主要从事基金管理业务)。

 


联系方式

  • 地址:海南 深圳 横琴 宁波均有办公场所
  • 邮编:518000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市场经理:汪女士
  • 手机:13530180825
  • QQ:384930237
  • Email:3849302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