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层次人才补贴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据现行的《关于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显示,2016年3月23日(含当日,下同)后深圳新当选的两院院士和新引进的杰出人才(以下简称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2016年3月23日后经认定的人才、地方级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以下统称为高层次人才),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其中,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600万元;人才和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地方级人才和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奖励补贴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每任期年度每人发放1次。
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发出提示,为简化申报流程和材料,进一步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水平和效率,自8月1日起,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续发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申请人及单位无需到窗口提交书面材料。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补贴首发申请仍需到窗口递交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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