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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南个体户办理(个体户操作指引)

发布:2023-04-26 14:03,更新:2024-10-05 07:00

个体工商户的相关涉税规定

一、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税〔2016〕36号规定,增值税中的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税收优惠

个体工商户可以找专业机构,核定定额,享受各地的个体户优惠税率!

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如: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湖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涉税规定

一、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税〔2016〕36号规定,增值税中的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也就是属于增值税相关规定的“单位”。

二、个人所得税

《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税收优惠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已陆续转为查账征收,新注册的个独企业无法通过核定的方法节税。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如: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湖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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