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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港澳车牌延期指引(珠港澳车牌申请要求)

发布:2023-10-27 16:01,更新:2024-11-23 07:00

粤港两地车牌申请条件:

一、境外企业投资在广东省内设立的企业(申请粤Z车牌)

1、办第1辆商务车指标的,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15万元以上;

2、办第2辆商务车指标的,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50万元以上;

3、申办第3辆商务车指标,上-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100万元以上;

4、从申办第4辆商务车指标起,上-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辆商务车指标,不超过15辆;

二、在广东省设立的纯内资企业(申请FV车牌)

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辆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深圳口岸)

近三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辆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港珠澳大桥)

三、主要分类

1、大陆→香港(粤Z车牌)

2、香港→大陆(FV车牌)

3、陆路口岸-共六个

分别是:沙头角、罗湖、福田、深圳湾、(皇岗、文锦渡、已经停批)(其中罗湖口岸只通铁路,福田口岸通铁路和公路,但汽车不能直接过关。其余均为公路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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