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公司注册税收奖励政策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5-01-30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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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横琴自贸区的特殊人才奖励政策便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政策之一,普惠于横琴自贸区内的企业。该项政策于2013年开始实施以来为横琴区内企业招贤纳才给予了非常大的支持,2018年3月出台《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补充管理规定》进行补充,加大了对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补贴力度。
第一条 提高奖励标准的核算比例。对于财产转让所得中股权转让所得的核算比例不再按照25%进行折算,参照《奖励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前七项税种核算方式执行。
第二条 鼓励单位与个人直接经济贡献挂钩。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按照《补充规定》第四条奖励标准比例的发放人才奖励:
(一)单位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收占上一年度纳税总额比例超过(含)20%的;
(二)人力资源服务类企业;
(三)合伙制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类企业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除以上规定外的其他单位按照奖励标准比例的50%发放人才奖励。
第三条 鼓励单位诚信经营。对存在以下情形的单位,不予发放人才奖励:
(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二)D级纳税人且被处以三次及以上税务行政处罚的;
(三)存在非法集资风险并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且情节严重的。
第四条 完善人才奖励标准。符合奖励条件的申请人上一年度直接经济贡献超过1万元(含)人民币的,按20%的比例给予奖励;超过2万元(含)人民币的,按32%的比例给予奖励;超过10万元(含)人民币的,按40%的比例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