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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核定征收办理条件

更新时间:2024-07-03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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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个体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

一、查账征收的

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 、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定征收就是定期定额方式,税务机关首先根据你的经营情况、经营地点、人员雇用等各种情况给你核定一个每月收入的额度,同时按照适用的税率也确定你的税额。这个额度是确定的,至少三个月内不能更改,Zui长不超过一年。同时你也要提供储蓄卡号或银行账号。然后你就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额度来缴纳税款,每月通过储蓄卡号或银行帐号缴纳税款。由于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每月税款的缴纳都是由税务机关直接向银行进行信息交换,从你的卡中将税款直接划到国库,基本上你只要保证在申报期限内卡上有足够的钱就可以,其它的就不用问了。这种方式叫以扣代报,即扣缴税款的同时也实现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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