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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个体户核定征收政策及操作条件

更新时间:2024-10-26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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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定期定额征收?定的都是什么税呢?

首先,我们来看下什么是定期定额征收~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所以,定期定额征收核定的是经营额或所得额,不是具体的税种或税额哦~

我是个体工商户,可不可以办理定期定额征收呢?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结合厦门实际,目前,定期定额管理只适用于达不到以上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另外需注意,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准确核算,不得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也不适用定期定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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