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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投资合伙企业办理指引及条件

更新时间:2025-01-09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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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1、鼓励类企业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优惠内容: 鼓励类企业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企业类型: 鼓励类产业企业适用条件: ①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②实质性运营条件说明: 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鼓励类产业目前为目录管理,包含国家公布的内资鼓励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针对外商投资的鼓励目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及海南自己发布的鼓励目录-《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如何享受: 预缴享受、资料留存备查

注:只要是设立在海南的企业,主营业务为目前各级公布的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任意一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60%,就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此前国家税收政策中,仅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等有15%的税率优惠,海南15%的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更广、辐射行业及企业更普遍
2、三大产业境外投资免税政策优惠内容: 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2025 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类型: 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行业企业适用条件: ①境外分支机构 ②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20% ③在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 ④ODI正规投资出去。

定资产/无形资产一次性扣除(不超过500万)、加速折旧/摊销(超过500万)适用条件:①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②单位价值标准500万元 ③不包含房屋、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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