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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合伙企业先分后税有哪些标准

更新时间:2024-07-08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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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大的原则是先分后税

一般来说:

 

转让股权收入: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普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则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5%-35%的累计所得税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股息红利所得税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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