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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核定征收政策及操作条件

更新时间:2024-09-07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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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1.个体户有两种征收方式

个体工商户按照征收管理方式的不同,分为实行查账征收的建账个体工商户(简称“建账户”)和实行定额征收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简称“双定户”)。

2.误区:个体户可以不建账?

很多人认为个体户简单,不需要记账,其实不然!

“建账户”需要纳税人按照《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账簿。

原则上“双定户”需满足两个要求:一是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薄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独资企业;二是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才能不建立账簿。

 

这两条法规清楚明白的说明了:领取了营业执照在15天内,不管经不经营,开不开票,都要设置账簿,都必须要记账,都要报税!

 

否则,如果不记账也不报税,并且还超过6个月都未经营的,将被列入非正常用户!6个月后营业执照也会被吊销。

 

4.个体户征收方式能调整吗?

 

如果企业选择了“建账户”或者“双定户”后,发现不符合企业在实际经营中的需求,到底能不能调整呢?

是可以调整的!个体户征收方式确定后确实需要调整的,可以向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但必须满足所选征收方式基本要求,比如你要调整为查账征收,就需要建立完善的账簿。

5.“双定户”的具体定额可以调整吗?

 

一般情况下,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在定额执行的期间或者结束后,纳税人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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