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南QDLP设立条件(QFLP基金成立)
更新时间:2024-11-08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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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宁波是浙江省唯一一个具有QFLP&QDLP试点资格的城市,今年5月20日,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联合印发《宁波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自政府出台QFLP相关政策以来,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密切关注政策导向,积极与民银国际对接并宣传QFLP政策,协助政府引进试点企业。围绕该业务,该行第一时间成立项目专项小组,在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外汇局宁波市分局、梅山管委会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明确了业务开展步骤、实际操作中各个环节的注意点以及需要提供的各项资料,设计了个性化、全流程的服务方案。凭借高效的内外部沟通及专业能力,促成宁波民银新动能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快速登记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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