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530180825

珠海横琴合伙企业注册代办(公司注册办理要求)

更新时间:2025-01-31 07:00: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13530180825
联系人:汪女士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员工持股平台政策、个税返还指引、深圳合伙企业注册、珠海员工持股平台办理、合伙企业税收指引、投资合伙企业注册时间、合伙企业返税政策、员工持股平台办理要求、投资合伙企业注册要求、员工持股平台办理指引、投资合伙企业注册要求、员工持股平台操作流程、珠海公司注册优势、海南合伙企业注册政策、投资合伙企业成立流程、请联系合泰企业汪经理

合伙企业不交企业所得税,交个人所得税?

答:合伙企业不用交任何所得税。

解析:合伙企业是 “税收透明体”,并不是合伙企业缴纳所得税,而是每个合伙人缴纳所得税。

合伙企业直接按照合伙企业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直接分配穿透至法人合伙人以及自然人合伙人:

1、法人合伙人

法人合伙人,无论是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还是“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般税率为25%。

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必须是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而非间接投资,如果居民企业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取得的分红,没有免税优惠,需要照章缴纳企业所得税。

2、自然人合伙人

自然人合伙人,主要缴纳两类个人所得税,一类是“经营所得”,另一类是“股息、利息、红利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联系方式

  • 地址:海南 深圳 横琴 宁波均有办公场所
  • 邮编:518000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市场经理:汪女士
  • 手机:13530180825
  • QQ:384930237
  • Email:3849302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