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横琴合伙企业个税还有返税吗(个税政策)
更新时间:2025-01-31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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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合伙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组织简便、出资方式灵活、有利于公民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扬长避短、互相协作、发挥更大经济效益。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1、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人合伙的无限连带责任具有如下特点:(1)合伙人的连带责任随合伙债务的产生而产生,随其消灭而消灭。合伙人仅就其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一种对外责任。在合伙内部,仍然按照投资比例或协议约定确定债务的承担。因此如果一个合伙人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部分对外承担了债务,有权就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部分向其他合伙人追偿。(3)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这种连带责任不以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为转移。2、新加入的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享有一样的权利和义务。对其加入之前合伙已经存在但尚未清偿的债务,应与其他合伙人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出合伙的,退伙人对退出合伙前原合伙的债务,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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