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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公司转让(私募证券基金成立)

更新时间:2024-07-07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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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我们再来看一下《基金法》第九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基金财产,基金服务机构从事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遵守审慎经营规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在协会的管理人登记的反馈中,我们也查到这样一条反馈:《基金法》第九条,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贵机构从事募集、投资(含交易)、风控、运营、研究等职务的员工均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请贵机构自查,请负责上述工作的员工尚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后再提交申请材料。再次提交申请材料时请详述员工名单。(包括职务、兼职情况、是否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工作经历、学习经历等情况)
,关于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证其实早在《基金法》中就予以了明确。在协会的反馈中,又再次强调从事募集、投资交易、风控、运营、研究岗位的员工都应该具备从业资格证。

因此,我们建议申请机构只能有从事财务和行政人事方面工作的员工可以没有基金从业资格,其他的人员都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未考试员工是否需要注册从业系统?
我们明确答复各私募管理人,对于没有基金从业资格或者压根未参加考试的全职员工,需要为其注册并录入从业系统,其即便没有通过考试,也可以录入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属于有效人数。
具体操作路径:在私募管理人-机构管理员账户中,为无从业资格的全职员工新设-个人用户账号后,该无从业资格人员登录其-个人用户端口,进行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填报后,在“从业资格”模块的申请类别上,勾选“无从业资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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