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530180825

2024年珠海投资公司政策(员工持股平台办理要求)

更新时间:2024-05-20 07:00: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13530180825
联系人:汪女士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代办深圳合伙企业注册指引、员工持股平台政策、投资公司注册条件、如何申请合伙企业条件、注册公司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公司注册地址挂靠有哪些方面的好处海南私募基金公司注册量暴增|海南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指南海南注册一个公司,海南注册分公司的要求海南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海南注册公司流程海口投资公司注册指引、合伙企业注册指引、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投资合伙企业注册税收、持股平台注册指引、合泰企业汪经理

合伙企业是一个比较奇葩的存在,既不是公司,又不是个人,虽然缴纳增值税,但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个人合伙人而言,如何缴纳个税一直存在巨大争议,伴随着个税法、个税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合伙企业个税也终于尘埃落地。

一、合伙企业经营所得如何缴纳个税?

合伙企业正常经营收入在缴纳完增值税后,可以减除经营中的成本、费用和相关税金,Zui终的企业利润应在所有合伙人中分配。个人合伙人分到的收益就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经营所得',按照5%—35% 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收入和分红收入

正常情况下,股权转让收入和分红收入依然要并入合伙企业收入,按照上条的经营所得缴纳个税。但对于以股权收入和分红收入为主的创投企业而言,按照经营所得税负较重。

一直以来对于创投性质的合伙企业,各地普遍存在优惠政策,允许按照20%缴纳个税,而非5%—35%的超额累进税率。但在国家层面,一直未有明确政策。

在2018年12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决定在今年已在全国对创投企业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行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基础上,从明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上述政策实施期限暂定5年。使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只减不增。

 


联系方式

  • 地址:海南 深圳 横琴 宁波均有办公场所
  • 邮编:518000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市场经理:汪女士
  • 手机:13530180825
  • QQ:384930237
  • Email:3849302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