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530180825

深圳前海租赁红本办理需要价格

更新时间:2024-11-26 07:00: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13530180825
联系人:汪女士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深圳全国保险代理牌照办、保险经纪、保险公公司办、基金代销牌办理条件及时间、海金融租赁公司代办、融资租赁立要求、投资基金公司注册流程、基金牌照理时间及费用、前资产管理公司代办、前海融资租公司设立要求及费用,前海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深圳基金公司布局需要注意的问题、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发展趋势及行业地位、办理前海基金管理公司成立要求

联系人:汪小姐  

联系电话&微信号:

此前对融资租赁业务如何缴纳印花税,是区分不同情况处理的。新政策统一按照万分之零点五的印花税税率来计算。

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对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进行明确。

据了解,1988年发布的《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指出,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但是,由于融资租赁行业经过多年的大发展、业务的大创新,尤其是售后回租业务的快速发展,复杂程度早已远超当时,明确税率、降低税负等成为该行业人士一直以来呼吁的重点。

通知明确,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


联系方式

  • 地址:海南 深圳 横琴 宁波均有办公场所
  • 邮编:518000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市场经理:汪女士
  • 手机:13530180825
  • QQ:384930237
  • Email:3849302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