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融资租赁公司出售需要准备材料
深圳前海已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约155家,注册资金达到170亿元,占全市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总资本金的75%。前海受惠国家多个针对性的优惠政策,聚集了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大量的创新金融类企业,国内外的资金也以各种方式“钱进”前海。同时,更由于深圳本身所固有的数千家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数千亿的人民币离岸资金、多达18家证券公司总部、创业板指定上市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为前海未来打造成中国中小企业融资中心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一、 外商融资租赁公司设立要求:
①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美元;中外合资者外方的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年。
②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③外国及境内公司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二、股东要求:
①境内股东:
(1)近 1 年年末净资产率不低于 30%;
(2)近 3 年连续盈利;
(3)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 80%以上;
(4)银行信用记录良好;
②境外股东:
(1)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 500 万美元。
(2)近 1 年年末净资产率不得低于 30%
(3)可用于长期投资的净资产规模大于本次投资额。
三:前海融资租赁公司申请:
①前海管理局审批
②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上申报(前置审批)
四:设立流程:
①确定股东名称和出资比例,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②准备相关的申报资料(经营业绩证明、可行性研究报告、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银行资信证明、公司登记资料等),报主管部门审核报复;
③主管部门对报送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主管部门会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复。
④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原因。
⑤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在收到《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