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530180825

转让全国性保险纪纪公司办理条件

更新时间:2024-11-12 07:00: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13530180825
联系人:汪女士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深圳互联网金融公司代办要求、前海融资租赁公司代办流程、保险代理批文代办时间、基金销售牌照申请条件、深圳基金公司注册、办理私募基金有哪些要求,前海基金公司注册流程及条件,深圳征信公司注册代办、前海合伙企业申请条件及时间、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要求,联系人:汪小姐

一、法人机构设立申请

(一)申请须知

1、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2、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或者“保险销售”字样,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除外。

4、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可以经营下列保险代理业务:

(1)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4)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全体股东或者全体发起人在深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就设立申请事宜向深圳保监局请示,由深圳保监局审核。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在深投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如果股份达到或超过25%,不属深圳保监局受理范围,需直接向中国保监会递交设立申请。

6、申请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法人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得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及时向深圳保监局申请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禁止开展保险代理等相关业务。


联系方式

  • 地址:海南 深圳 横琴 宁波均有办公场所
  • 邮编:518000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市场经理:汪女士
  • 手机:13530180825
  • QQ:384930237
  • Email:3849302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