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慈善基金会开设的必要条件
更新时间:2025-01-22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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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创立深圳市慈善基金会,理应具有下述标准:
1.必须5-25个工作人员。一名董事长,一名副会长,三个专家,一个公司监事,一个理事长(能够担任副会长),一名工作人员(理事长一定是职业的);
2.捐赠者是发起者;
3.董事长便是法人代表,法人代表不可另外出任其他组织的法人代表;
4.有不动产登记证和租赁协议;
5.注册资本200万初始资产;
6.负责人不可以是任职我国工作员担任;
慈善基金会开设的必要条件:
(一)为特殊的公益性目地而开设
(二)全国公募基金会的初始股票基金不少于八百万元rmb,地区性公募基金会
的初始股票基金不少于400万元rmb,非公募基金会的初始股票基金不少于200万元rmb;初始股票基金务必为到账流动资产
(三)有标准的名字、规章、组织架构及其两者之间举办活动相一致的职业工作员;(四)有固定不动的居所(五)可以单独担负法律责任。
创立慈善组织对公司的益处:
一、企业设立了慈善组织,能够自主向社会捐款、捐款捐物等。
二、公司的公益性捐赠能够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现行政策。
Zui先,公司把该笔款捐出来,公司能够抵扣这些,无需缴税。次之,该笔捐款开设了慈善基金会,来到慈善基金会里边,申请办理免税政策资质后,该笔捐款一样无需缴税。
1、公益性捐赠抵扣资质(另一方给慈善基金会捐助能够抵扣,扣减信用额度为不超过捐助公司当初营业利润的12%,超出一部分可在之后三年依照同样规范再次扣减)
2、非营利性组织免税政策资质(慈善基金会接到捐助能够免税政策)
三、公司创立慈善基金会后,也会塑造一定的品牌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