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车牌办理时间及操作指引办理
一、香港经大桥进入内地指标申请条件:
境外到广东省投资企业(含港澳台地区和外国公司及境外投资者):
对到广东省投资的境外投资企业(个人),不论投资额多少,省内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额累计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就可以申办1辆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的商务车辆指标;纳税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请第2辆;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办第3辆。以往申请过其他口岸车辆的,不受限制,仍可提出申请。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为此还进一步简化了申办手续,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只需要提供办理车牌的相关资料,不再审核企业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资料,不再需要法人或香港公司股东亲自办理,可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提交的申请被受理后,在指标有剩余的条件下,获批的时间也从其他口岸的一个半月缩短到15天。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政策还放宽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申办范围,担任广东省县(市、区)以上的港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可以提出申请。已申请过其他口岸车辆的,不受限制。
曾向内地善心捐款的海外华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改革开放以来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可申请办理1辆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的车辆指标;已申请过其他口岸车辆的,不受限制。
高新技术外资企业:
为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外资企业,无须提供纳税证明,可申请1辆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的商务车辆指标;已申请其它口岸的,不受限制。
其他类投资者:
境外高校、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在内地投资办企业、学校、金融业、合作律师事务所等,符合投资纳税标准的,可申请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的商务车辆指标;已申请其它口岸的,不受限制。
二、内地经大桥进入香港商务车指标申请条件:
在我省办理核准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累计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以申请1辆内地经大桥出港商务车指标。已申办其他口岸的内地企业不受限制,仍可提出申请。指标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按照届时规定条件延期,到期3年仍未办理延期的,指标将被注销,供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使用。获得批准后,车辆在大桥通车后方可通行。